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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5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组和泰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深化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职能得到全面履行,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开源节流,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关于将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到基层的要求,年初,提请市政府与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
把土地管理工作列入双文明百分赛考核内容,在全市建立起市、乡(镇)、村三级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基本农田保护被逐级列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成果,
建立健全市、乡(镇)、村、组四级管理网络,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
“
五不准
”
规定和其它各项保护措施,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继续稳定在
105.68万亩左右。扎实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的基本农田管理体系,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步入了正常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2
、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
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占一补一”政策,全年收取耕地开垦费
919.72万元,专项用于耕地补充。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取得新成效,
全市全年完成入库项目
93个,新增耕地
241.47公顷。
为确保入库项目按期保质实施到位,我们提请市政府加大对乡镇政府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单项考核中土地复垦工作的分值。在项目组织实施、跟踪督查和申报验收过程中,具体做到“确保四个一致”:一是把好项目入库关,确保项目位置、新增耕地面积,图、表、实地相一致;二是要求乡镇政府及时将项目落实到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确保施工合同书与项目承诺书相一致;三是抓好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进程与施工合同相一致;四是抓好项目的质量监督,确保净增耕地数量和质量与规划设计标准相一致。
3
、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又有新进展
。通过努力,我市已获国家立项的土地整理项目共有
3个,项目总投资
6344万元,新增耕地可达
400多公顷。
目前
,腹部地区土地整理项目三期工程和分界镇一期工程达到了规划设计的预期效果,经本市初验合格;胡庄镇土地整理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正式开工。横垛、珊瑚、马甸
3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预算均已通过省和国家评审。河失镇、根思乡
2个土地整理项目正在报批之中。
(二)坚持紧贴中心,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面对国家紧缩“地根”,从严控制用地计划的严峻形势,
系统上下积极寻求应对之策,千方百计拓展供地渠道,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和服务保障。
一是用足计划,保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
坚持有所保、有所控的原则,把有限的用地指标向主导产业、优势项目倾斜。对
开、泰、黄等地区的
重点工程及城市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市委、市政府实事工程做到保证供地;对第三产业和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出的生态型工业项目做到优先供地;对符合环保要求、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投资强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想方设法保障供地。
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
8批次,面积
197.52公顷,其中耕地
131.389公顷。全年供应土地
324宗,面积
338.37公顷。
二是调整规划,为建设项目留足用地空间
。我市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
1997年修编,
2001年调整完善,时至今日,各业用地规划布局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甚至出现了有用地计划无用地空间的尴尬状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沿江开发以及城镇建设的发展。为解决这一矛盾,我局本着
“耕地保有量不变、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增、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的原则,在充分听取政府企业意见、尊重群众意愿、考虑专家建议的基础上,
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重新布局建设用地
,将姚王等九个镇的规划作了调整,涉及面积
366.54公顷,为各地重大项目留足了用地空间。
三是完善手续,确保各业用地的合法性质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我们组织人员对
2004年
4月
29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清理,共查实各类违法用地
75宗,面积
167.146公顷,其中工业用地
72宗,面积
166.173公顷
。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严肃查处,依法办理”的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在征地补偿费用按规定足额解缴到位的前提下,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先罚款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再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目前,全部
75宗经省厅审核确认。
四是
积极试点,为经济社会建设增添新的供地渠道。
省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会议以后,我局及时将会议精神和实施计划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经完成了实地勘查,项目区规划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之中。经初步测算,
2005-2007年
3年间,全市可整理农村居民点
36个,面积
387.91公顷,新增耕地
176.51公顷,增加的挂钩指标对缓解我市用地计划紧缺的矛盾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三)坚持集约用地,土地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要求,着力在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土地高效集约利用。
1
、严格供地管理,向效益要土地
。
认真履行规划管理职能,实行耕地保有量和建设用地总量的“双控”,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在进行城镇建设、安排工业项目、审批个人建房、落实临时用地位置、从事产业结构调整时,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确保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我市集约用地规定,防止“宽打宽算”。
今年,共审查各类建设用地项目
140个,按规定取消了
6个不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严格批后跟踪管理,加强对在建项目用地情况的督查,促使其按照用地合同约定的条件利用土地。针对供地率偏低的情况,全市组织开展“集中供地月”活动,自
11月
5日起利用
1个月左右的时间,对
1999年以来已经农用地转用及征收但尚未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办理供地手续。明确规定,供地率未达既定目标的乡镇,一律取消其年度双文明百分赛中的“国土杯”单项考核评选资格;活动结束后,仍未办理供地手续的
2004年之前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律从严查处,并暂停该乡镇办理新的农用地转用手续。据统计,“集中供地月”期间,全市共办理供地手续
56宗,面积
120.2公顷,供地率上升了
16.5个百分点。
2
、积极盘活存量,向闲置要土地
。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从
1月上旬起,我市开展了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摸清了存量建设用地底数,并建立详实的台帐,为盘活利用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经查,我市共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446宗,面积
300公顷。
3月份,国土资源部调研组对我市存量建设用地专项调查的工作速度、工作质量给予了很高评价。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定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项目,免缴耕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发展基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鼓励投资商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今年以来,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72宗,面积
44.48公顷。在盘活存量的
同时,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
对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黄桥热电厂,依法征收出让金总额
10%的土地闲置费。
3
、努力扩充容量,向空间要土地
。积极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的容积率,实现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市政府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标准厂房必须多层成片建设,各地年度建设规模不得小于
3000平方米,所需的建设用地主要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来解决,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产业标准。为鼓励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明确了规费减免、税收留成、财政补贴等优惠措施,并将标准厂房建设列入乡(镇)双文明百分赛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率、标准厂房使用率、项目投入率等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目前,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已初具规模,并有数个项目进园落户。
(四)坚持开拓创新,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1
、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进一步提升
。
认真执行《江苏省划拨供地目录》,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对不符合划拨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有偿使用。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协议出让最低保护价,杜绝了低价出让土地的现象。全市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用地有偿供地率、入市交易率及出让金到帐率均达
100%,全年
有偿供地
295宗,面积
295.33公顷,收取出让金
10.12亿元,其中竞价出让土地
52幅,面积
37.70公顷,取得出让金
3.54亿元。在招拍挂过程中,建立了底价保护机制,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国土、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集体会商上市底价,并规定凡最终报价低于底价的,一律不予成交,有效杜绝了串标现象,规范了土地市场建设。
2
、矿产资源市场建设不断规范
。
严格执行《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砖瓦窑业和粘土资源管理的通告》精神,进一步规范粘土交易行为。
粘土资源全部纳入市场化运作,共组织挂牌出让采矿权
10宗,获取采矿权价款
12.8万元。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和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全市砖瓦生产企业持证开采率
100%,采矿权使用费征收入库率
100%。累计征缴矿补费
188.3万元,超额解缴矿补费
116.8万元,与去年同比增加
39.5%。严肃查处各类非法采矿行为,
对逾期不年检的
长生陶瓷厂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
严厉打击非法取土和盗售二氧化碳原料气的行为,
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五)坚持严格执法,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和土地执法模范乡镇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一是强化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充分利用
“
4·
22”地球日、“
6·
25”土地日及“
12·
4”法制宣传日,
紧扣宣传主题,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律宣传和政策宣讲、法规咨询等活动,广大干群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集约用地、依法用地、珍惜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进一步健全监察网络。针对城区、城郊结合部违法用地行为频发的情况,成立了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城区中队,专门负责上述地段的土地监察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土地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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