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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 发布日期:[07-9-30 16:52:42] 点击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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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
一、办理程序
1、受理、初审;2、会审;3、出具预审意见。
二、申报材料
1、预审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需审批的项目)或项目备案通知书;
4、规划选址意见书;
5、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审批的项目);
6、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备案项目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
7、项目用地位置图(由乡镇国土所在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
三、承诺时限
当日受理,本市预审的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泰州市以上批准的建设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该预审工作与农用地转用、征收的实地勘查工作一并进行,省、泰州市以上批准的项目单独进行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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