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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国土资源局
(
2007年
8月)
今年以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处室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本着“打基础,求规范,抓创新,促提高”的工作思路,发扬团结和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深化国土资产使用制度改革,活化队伍管理手段,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耕地保护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1
、规划修编工作有序推进
。对照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了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等专题的调研,查清了各乡镇土地利用结构、基本农田增减变化、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及违法用地等情况。为提高新一轮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确保适应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局积极提请,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编制建设预留指标的分配和空间布局方案。以从根本上解决规划围绕项目转的问题。
2
、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面对各个层面,加强土地新政和法律法规宣传,召开全市严格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把土地新政和法律法规作为新任副乡局级的必修课,组织“一区四园”土地管理知识电视大奖赛,全市耕地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在建立《泰兴市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逐乡镇分解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保护的重中之重,按照“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的要求,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责任和措施,实现了工作压力的有效传递,全市基本农田面积持续稳定在
105.68万亩左右。
3
、积极实施复垦开发整理项目
。
2007年我市共确定入库项目
个,规划新增耕地
亩。为确保入库项目按时保质实施到位,我局提请市政府将新增耕地任务下达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对乡镇政府和基层所年度百分赛考核内容,同时将复垦补助经费调高到
4000元
/亩,进一步调动了各地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到位,通过了泰州市局验收。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稳步推进,国家投资泰兴市腹部地区土地整理项目在全省率先通过上级验收,分界镇项目一、二期工程、胡庄镇项目一期工程如期完成,根思乡项目即将竣工,横垛镇、马甸镇等项目正按计划抓紧组织实施。
二、紧贴经济建设中心,资源保障工和采取新举措
1
、合理安排用地计划
。
为确保有限的用地计划指标用在刀刃上,年初,我局深入“一区四园”和乡镇,了解掌握各地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在此基础上,本着“有所保,有所控”的思路,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四个优先”的指标分配原则,即:优先保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保证“一区四园”建设用地;优先保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保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和规模企业用地。同时,严把建设项目预审关口,着力提升单位面积土地的承载力。明确新增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必须达到
160万元
/亩,注册资本
40万元
/亩,容积率
1.0,税收
8-10万元
/亩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用计划;对用地需求较大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时序,采取一次规划预留,分步供地解决的办法,最大限度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用地指标使用情况的监管,明确要求“一区四园”对下达的用地计划必须确保在园区内封闭运行,优先安排好项目、大项目的用地,禁止将有限的用地计划用于园区以外。
2
、全面盘活存量土地
。
为鼓励各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我局多次建议市委、市政府建立鼓励和引导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激励机制,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今年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全市严格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和市委扩大会议、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各部门对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项目,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减少收费,以进一步降低审批门槛。同时,我局
按照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要求,
认真分析空闲、闲置土地的数量及成因,
起草了《关于盘活存量土地的指导意见》。对撤并的学校、政府等经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直接授权给乡镇人民政府经营,或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给招引项目,或以土地作价入股,收取红利,或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出租给项目使用,收益归乡镇人民政府;
对因经营不善、企业破产倒闭而造成厂房、土地闲置的企业用地,通过以地招商、租赁厂房、租赁土地使用权、土地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重新使用;对批而未用、用而不足、圈而不建的项目用地,通过以企引企、依法收回、部分转让、股份投入、新建标房等方式盘活利用。
3
、积极开展挂钩试点
。
今年,我市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计划为
907.5亩。为切实做好挂钩规划的实施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挂钩实施方案,近期将报请市政府下发有关乡镇贯彻执行。与此同时,在我局的建议下,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明确将对挂钩试点实施乡镇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在挂钩周转指标分配上给予一定倾斜,有效提高了项目所在乡镇的积极性。目前,挂钩试点工作正有条不紊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顺利实施,所有土地整理项目区年底能够全部实施到位。此
外,按照省厅《关于抓紧上报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情况的通知》精神,及时组织编制新一轮挂钩规划,涉及古溪、张桥、横垛、元竹等
9个镇,土地整理项目区
1077亩,实施到位可增加挂钩周转指标
900亩。
三、全面加强执法监察,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采取新手段
1
、层层落实土地执法监察责任
。
对局执法监察科(大队)、基层所(分局),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界定执法监察过程中的
17种过错情形,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对乡镇政府,年初提请市政府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列入乡镇百分赛考核内容,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土地日”期间专门召开了严格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对村组,组织开展了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并要求乡(镇)政府将耕地保护、土地巡查、涉土信访列入对村(居)三个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由于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形成了全员执法的良好格局,违法用地现象明显减少。
2
、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坚持分工片负责人划区包干责任制,始终对违法用地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发现违法用地,由分工片局负责人挂帅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有关乡镇,与党政负责人进行沟通,耐心宣传政策,讲明利害关系,提出明确要求,动员自行拆除。对拒不自行拆除的,坚决立案查处,有效维护了土地法规的严肃性,促进了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
宗,强拆 宗,面积
亩,帮拆
宗,面积
亩。与此同时,落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查处非法盗售二氧化碳行为一起,没收非法所得
1.7万元;拆除死灰复燃土立窑
2座,复垦新增耕地近
40亩。
3
、切实加大涉土信访办理力度
。为甩掉信访重点市的帽子,今年以来,我们以解决重点、难点涉土信访为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梳理信访陈帐,逐件解决处理到位,努力降低赴省进京信访量。目前,尹必乔信访件已经处理到位且息访,其他老大难信访件的处理进展顺利。针对因征地补偿问题而引起的信访为数较多的现状,
开展了
1999年
1月
1日以来新增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支付方式调查工作
,全面了结以往的征地补偿欠款,并建立详实
台帐,
以备查考。与此同时,出台《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明确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基层所(分局)的信访工作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考核办法、奖惩措施,进一步强化科室(中心)、基层所(分局)的工作责任。推行业务科室负责人信访室轮值制度,尽可能将一些涉土信访解决在初始状态。
四、深化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市场进一步规范
一方面,工业用地出让全面规范
。研究制订《新征工业用地招拍挂实施程序》,对土地征收、公开出让、《建设用地批准书》发放、土地登记、竣工验收等
5个环节逐一明确内部办理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和相关责任科室,形成了衔接无缝、易于操作的工作程序。明确“一区四园”、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的项目,一律由所在园区管委会或镇政府提请用地预审,凡通过预审并经市政府批准取得用地计划的,可签订用地竞价协议,并预交
11万元
/亩的规费,然后统一征收。
同时出台
《存量工业用地出让程序》,明确原划拨
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使用者和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手续,但价格不得低于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
204元
/平方米的标准,并将全市划分为
11个区域,逐一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另一方面,资源经营水平明显提升
。
认真执行《江苏省划拨供地目录》,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对不符合划拨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有偿使用。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协议出让最低保护价,杜绝了低价出让土地的现象。全市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用地有偿供地率、入市交易率及出让金到帐率均达
100%,上半年
有偿供地
65宗,面积
65.454公顷,收取出让金
2.04亿元。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城镇土地经营文章,今年
5月份,与中国地产投资网联合策划,在杭州成功举办了土地出让专题推介会。上半年,全市共收购储备上市土地
7幅,面积
12.92公顷,收取出让金
1.83亿元,为城镇建设积累了一定的资金。粘土资源全部纳入市场化运作,共组织挂牌出让采矿权
7宗,获取采矿权价款
23万元。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采和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全市砖瓦生产企业持证开采率
100%,采矿权使用费征收入库率
100%。累计征缴矿补费
153.1万元,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任务。
五、不断夯实业务基础,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1
、整体推进地籍基础业务建设
。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日常土地登记工作做到变更一宗,调查一宗,登记一宗。启用了土地登记发证信息系统,收件、填表、审批、发证等全部电脑操作,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在单位建设用地调查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单位建设用地证书查验工作,
逐一检查是否办理土地登记、土地登记内容是否完整、权属是否合法、界址是否清晰,
查漏补缺,纠错纠偏,为实现以证管地提供准确依据。对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土地预登记制度,研究制订《泰兴市土地预登记办法》,明确规定
所有新增建设项目
(个人建房除外
)用地必须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预登记手续,未申请的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配合土地预登记制度的实施,实行建设用地交地放样和竣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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