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兴国土资源信息
第
12
期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7
年9
月6
日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国土资源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精神
8
月
12日
,泰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腐拒变措施。
黄桥分局
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重新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和中纪委(
2007)
7号文件精神,落实了四项措施:一是要求每名同志在签订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基础上,向分局递交个人廉政承诺书;二是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算好清廉七笔帐,走好人生每一步”主题征文活动,并在分局内展开讨论;三是在巩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创建“文明单位”和“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活动,向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全面查摆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意见;四是重申“五不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即:不准让领导布置的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准让传递的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准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准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准让单位形象在我这里受损。
(顾坚平)
马甸所
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一是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
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市局下发的廉洁从政手册、学习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等,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挂钩考核,对违反制度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二是深入开展“勤俭节约光荣、奢侈浪费可耻”活动,认真排查在廉洁自律和“节支、节能、节电、节地、节材”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体研究整改意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使每个工作人员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逐步养成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习惯。三是
开展向郑培民、何建忠等一批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撰写学习心得,对照先进查找自身不足,在学习对比中,进一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全所人员防腐拒变的能力。
(李阳
郭翠华)
元竹所
召开所务会议,组织全所人员学习会议精神,要求全所人员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面对世态人生,要保持平静的心态。面对手中的权力,要做到慎独、慎行。要自觉抵制各种“边缘腐败”,不越雷池半步,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慎重择友,力戒贪婪,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规定办事,不滥用权力,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徐国余)
分界所
组织开展“一人不廉、全家不圆、亲情助廉、花好月圆”为主题的亲情助廉活动。召集所内职工及职工家属召开“亲情助廉”座谈会,向职工家属介绍所内的分工职责、工作制度和生活环境,就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多项举措向各位家属做了详细讲解和说明,并请职工家属畅所欲言,对所内的制度执行、勤政廉政提出建议和意见。国土所与各位职工职工家属签订了“亲情助廉,热爱国土”责任状。
(鞠扣生)
溪桥镇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溪桥所通过“一查二建三处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一调查。调查全镇范围内闲置单位的名称、位置、面积,闲置时间,做到心中有数,为盘活存量土地向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的载体做好准备。二建立。根据调查结果,建立闲置单位用地台帐,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制作上墙,一目了然。遇有用地意向者,随时推荐。三处理。对闲置土地自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布之日起未满一年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已满一年未满二年的,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同时,向闲置单位征收每亩
4000元土地闲置费,促其尽快利用;对闲置土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上报市局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期间,该所对新韵化工厂、泰达化工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经市政府批准,对闲置两年的江苏鸿鼎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
(戴文斌
陈辉琴)
宣堡所单位用地证书查验换证工作回头看
宣堡所对前一阶段单位用地查验工作进行回头看,采取了以下三个方法:一看。工作组带着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到实地进行认真对照查看,看现场与调查的图件资料是否吻合,对有差异的进行记载,并及时做好调整。二查。查工作表记载是否规范;查实地情况与记录情况是否一致。三统一。依据“一看二查”成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好各类工作表、审批表、查验情况记录表、查验台帐,装订成册,做到实地、图件、报表三统一。(陆宏雷)
刘陈所立足实际,强化“三个转变”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转变服务理念。开展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观念教育,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大局观念教育,心系群众、扎根群众的群众观念教育。二是转变服务模式。对捕捉的用地信息力求主动介入,主动登门服务,对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督导服务。三是转变服务作风。为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业主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实行全程办事代理。
(唐雪华)
古溪所成功上市出让古溪镇乾坤路南侧
850平方米存量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取土地出让金
23.26万元。
(吴俊峰)
近日,新街所联合镇司法、村建、公安等部门强制拆除南镇区杏陆村一宗违章建筑,拆除面积
100
㎡
,在当地产生了震撼效应。
(封
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