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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2-27 10:43:18] 点击次数[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8118

 

2007 年,在省厅党组、泰州市局党委和泰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上下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要求,按照“打基础,严规范,抓创新,促提高”的工作思路,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深化使用制度改革,活化队伍管理手段,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能,耕地资源保护取得新成效

1 、严格规划计划管理 。按照省厅、泰州市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工作,完成了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等专题调研,查清了各乡镇土地利用结构、基本农田增减变化、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及违法用地等情况,各相关专题研究成果均已按要求上报省厅和泰州市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源头控制、从严把关,充分发展规划计划对耕地保护的双控作用,做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持不批,没有年度用地计划的坚决不批。全年审查建设用地项目 105宗,按规定取消项目 43宗。 5月份,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原则性修改七圩等 8个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本农田 5000多亩,将 4000多亩未利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科学布局各业用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沿江开发规划“瓶颈”制约难题,有效解决了规划围绕项目转的问题。

2 、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针对不同层面,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土地新政宣讲和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先后 4次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专项会议,把土地新政和法律法规作为新任副乡局级干部的必修课,组织“一区四园”土地管理知识电视大奖赛,全市各界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开展国土资源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进一步健全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市、乡(镇)、村、组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工作压力得到有效传递。坚持把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保护的重中之重,扎实开展“争先达标”活动,以保护块为单位逐块分图幅、图斑、地类、面积登记造册,面向社会聘任管护员 320人,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实现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面积持续稳定在 105.68万亩左右。

3 、积极实施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 。为确保入库项目按时保质实施到位,提请市政府将新增耕地任务下达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并将入库项目实施列为对乡镇政府和基层所(分局)年度百分赛考核内容,同时将复垦补助经费调高到 4000/亩,进一步增强了各地参与项目实施的责任心,调动了积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建库、进度、初验三个关口,实行全程跟踪监管, 68个项目顺利实施到到位,一次性通过省厅和泰州市局组织的验收,新增耕地 3940.91亩。与此同时,在手的 7个省以上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进展顺利,管理不断规范。分界镇、根思乡项目实施到位,横垛镇项目二期工程、胡庄镇项目三期工程和新街镇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马甸镇项目二期工程、河失镇项目正按计划组织实施。所有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告制,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二、紧贴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全市发展拓展新途径

1 、合理安排用地计划 。今年,泰州市下达我市用地计划 1400亩,其中农用地 900亩、耕地 780亩。 为确保有限的用地计划指标用在刀刃上,年初,我局深入“一区四园”和乡镇,了解掌握各地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在此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四个优先”的指标分配原则,即:优先保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保证“一区四园”建设用地;优先保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保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和规模企业用地。对用地计划的使用实行全程跟踪管理,首先,严把建设项目预审关,着力提升单位面积土地的承载力。明确新增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必须达到 160万元 /亩,注册资本 40万元 /亩,容积率 1.0,税收 8-10万元 /亩的项目,否则一律不予安排用地计划。对用地需求较大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时序,采取一次规划预留,分步供地解决的办法,最大限度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其次,加强了对用地指标使用情况的监管。明确要求“一区四园”必须确保下达的用地计划在园区内封闭运行,优先安排大项目、好项目的用地,禁止将有限的用地计划用于园区以外。在用好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积极上争指标 615亩,利用挂钩周转指标 306.75亩,全年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征收 13个批次、单独选址项目 3个,征地总面积 2554.75亩,其中农用地 1753.3亩,耕地 1687.23亩,满足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城市建设的用地需求。

2 、全面盘活存量土地 。在去年开展单位建设用地大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每一宗用地的征地情况、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整理、统计,全面准确掌握全市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实际利用情况,建立和更新了全市存量建设用地台帐。 按照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要求, 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盘活存量土地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切实转变用地观念,灵活运用“易主”、“易用”、“流转”等手段,通过出让、作价入股、出租等方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意见》明确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是通过流转重新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收益的 95%留给土地所有者用于发展企业。二是镇、村利用零星空闲的存量土地建造标准厂房出租的,出租收益全部归镇、村集体所有;企业利用自身闲置的国有出让土地建设标准厂房用于出租的,出租收益全部归企业所有。三是对出让之日起两年内未进行有效利用,或未达到转让条件的土地,允许采取收购退让的办法,由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与原土地使用者协商后,按原土地使用者原来支付的地价加地面建筑及土地平整成本,再加银行同期货款利息进行收购。退出土地损失费按土地收购总价的 10%给予补偿。再次出让土地的增值部分全部转移支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四是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工业和养殖业的,在办理用地手续时,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照顾减免相应规费。五是乡镇政府盘活利用小化工项目因政策性关停并转而闲置的土地,土地净收益全部转移支付给乡镇政府,专项用于扶持新上项目的投入。六是新上工业项目通过兼并、收购、合并、转让等方式取得存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收益增值部分全部让利给原企业;因受让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涉及到过户的,免收政府收取的有关规费。一系列措施,为引导和鼓励各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全年累计盘活存量 1676.25亩,盘活率达 41%

3 、积极开展挂钩试点 。经上级批准, 2006年我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持钩规划为 337亩,增加挂钩周转指标 306.75亩。 为确保挂钩规划顺利实施,按期归还周转指标, 2007年,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将挂钩指标使用中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开发的相关用地规费全部划入财政专项帐户,全额用于挂钩规划的实施。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的审查、协调解决挂钩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充足的经费和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了挂钩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目前,已经完成评估工作,正在与乡镇签订合同,预计所有项目在 2008530日前实施到位。根据全市各地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因地制宜,完成了 2007年挂钩实施规划涉及乡镇的选点以及第二次挂钩实施规划的选址工作,编制了《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2007年度实施规划》,可增加周转计划 800亩,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4 、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 在征地过程中,认真履行征地预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用土地补偿登记“三公告一登记”和征用土地听证手续,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诉求权。严格执行《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泰兴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及《补充办法》,全年征收集体土地 170公顷,按规定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工业用地 9000/亩、经营性用地 18000/亩,共计 2297.2599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1152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坚持查纠并举,组织专门班子,对全市 1999年以来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查清了征收土地面积、应支付农民补偿金等情况,并对征地补偿中的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三、全面加强执法监察,规范市场秩序落实新举措

1 、层层落实责任 形成了全员监察的良好格局。 对乡镇政府,提请市政府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列入乡镇百分赛考核内容,明确发生违法用地的不得评先评优。对村组,组织开展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将耕地保护、土地巡查、违法用地制止、涉土信访列入乡(镇)政府对村(居)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土地违法行为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村(居)及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在系统内部实行局负责人分片包干制,局负责人经常深入园区等用地重点地区,指导园区合理用地;将用地指标分配与违法用地挂钩,凡发生违法用地行为的,相应控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对局执法监察科(大队)、基层国土资源所(分局),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界定违法用地发现不及时、制止不有力、查处不到位等 17种过错情形,逐一明确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办法。

2 、创新查案手段,多部门联动执法显现成效 。以“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为契机,加大部门协同查案力度,不断创新执法手段,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处理了责任人,违法用地高发态势得以有效遏制。对已经建成的,会同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立案调查,将问题处理纠正到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全年累计调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65宗,面积 685.41亩;对正在建设的,及时下达停工通知命令,并由分工片局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有关乡镇,与党政负责人进行沟通,耐心宣传政策,讲明利害关系,提出明确要求,动员自行拆除并恢复耕种。全年下达停工通知 65份,其中立案调查 33宗,已办结 29宗;责令限期整改(完善手续) 15宗;拆除违章建设 11处,面积 223.32亩; 6宗违法用地被制止在初始阶段,面积 101.94亩;实施处罚 29宗,罚款 170.41万元;没收违规用地 15宗,面积 106.985亩;对置法律不顾,我行我素,继续顶风作案进行违法违规用地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实施先予执行。 10月份,我局对姚王镇拒不执行停工通知行政命令的业主徐某,依法申请法院实施司法拘留,在全市产生了强烈的震憾效果。与此同时,扎实推进整规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加大查处力度,对无证非法生产的采矿企业下发停产通知书 4份,罚款 14.4万元,全市砖瓦生产企业持证开采率 100%;提请市政府与华东石油局签订供用气协议,严格实行一厂一管一表的管理方式,并严肃查处非法盗售二氧化碳行为一起,没收非法所得 1.7万元;拆除死灰复燃土立窑 2座,并全部复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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