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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违规个人建房,泰兴市溪桥镇国土资源所加强与供电、邮电、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实行多方联动机制。凡需要办理接电、接水手续的建房户(单位),需凭溪桥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用地证明,方可办理接电、接水手续;必须持国土资源所用地通知书方可到村建部门办理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工商部门无国土部门经营场所证明,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信用社无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得办理贷款手续。对一些违法用地硬头户,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到位,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违规建房的党员干部的给予行政处分。该所还聘请了各村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为所在村土地监察信息员,在各村建立违规建房“三早”工作机制,做到违规建房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确保报告率、制止率、查处率达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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