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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泰兴市经济开发区为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决定从今年起不再引进
3000
万美元以下的化工项目;非化工项目投资额必须达
1000
万美元以上;为龙头项目配套的中小项目全部进标准厂房。新增建设用地达不到投资强度
160
万元
/
亩、注册资本
40
万元
/
亩、容积率
1.0
、税收
8-10
万元
/
亩等相关标准的,一律不安排用地计划。
近几年,该区去除大手大脚用地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少用地,用好地,发挥有限土地的最大效益。在组织专门力量对开发区各企业、各项目用地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和清理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研究制定使用、退出、收回土地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发挥闲置土地的作用。重点围绕非化工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调整修订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制订非化工区分区详细规划,科学产业定位,合理布局好公共设施及重大项目、标准厂房用地,最大限度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进一步修订拆迁安置区和农民居住集聚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加大力度推进公寓楼安置,实现公用设施共享、土地节约利用。该区还制订专门办法,明确进区项目的用地标准,并落实给招商人员、规划土管工作人员、相关企业和村组干部,通过严格考核,确保招引项目用地节约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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