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泰兴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认为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