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土委发 [2008]14 号
关于免去孙佳俊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孙佳俊同志曲霞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职务,调泰兴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保留副所级)。
特此通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免职 通知
抄送: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泰兴市人事局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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