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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分局针对镇区范围内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现象,积极研究对策,从源头上遏制未批先建、乱建、抢建等违法行为。
一是提请党委政府重视。年初,城区分局全体人员集体进行商讨,认为遏制违章建筑,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村(居)的积极配合。随即提请党委政府出台严格个人建房管理的决定,将各村(居)“一把手”作为制止、查处个人违章建筑的第一责任人
,
明确
1
米以下的违章建筑由村
(
居)组织力量负责自行拆除。二是对个人建房早参与、早介入。一旦接到群众建房申请,分片管理员立即带图现场勘查。对符合建房条件的,主动上门做好定界、报批等服务工作;不符合建房条件的,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同时,对每一宗建房申请进行批前公示,让个人建房公开化、阳光化。三是严厉打击违章建房行为。村(居)组织力量拆除违章建筑遇到阻力的,城区分局立即会同村建、综治、司法及行政执法局共同实施行政强拆。今年,先后在南殷、新联、燕头等村拆除违章建筑
6
户
10
间,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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