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双保”行动,塑树良好的部门形象,泰兴市局采取一系列举措,积极打造“阳光国土、服务无限”的形象品牌。 一方面,为了实现“政务在阳光下操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农用地转用征收等所有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工作职能、规范性文件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对审批行为实行批前、批中、批后全过程公开,全方位接受监督。二是在内部建立重大业务事项会审制度,对于土地审批、土地权属的确认、土地招拍挂、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等重大事项,通过召开案件会审会、业务会办会,实行集体会办、民主决策。三是畅通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局负责人带领科室(中心)人员定期走进广播电台《每周关注》、《行风热线》和电视台《访谈在线》等栏目,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咨询、解决群众困难。四是严格违诺违示责任追究。健全《一次投诉查实下岗制度》,对工作人员因违反服务承诺和政务公示规定,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或被市经济环境监察中心通报的,一经调查核实,给予下岗1-3个月的处理,下岗期间,基本工资按70%发放,并将处理情况在全系统通报曝光。 另一方面,针对国土资源有限的客观实际,该局确立了服务无限的理念,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改革行政服务机制。按照“三集中”(集中审批、集中交易、集中收费)的要求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科,将建设用地审批、居民宅基地和土地登记发证等所有属本市批准、备案的国土资源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到行政许可服务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二是建立窗口、科室、基层国土所三级服务保障机制,窗口负责受理、审批、发证,科室负责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基层国土所(分局)设立代理服务点,负责勘测定界、地籍调查等行政审批前期事务性工作,实现窗口服务前台、后台良性互动、高效运转。三是实行结对服务。局党委建立联系“一区四园”制度,每位局领导班子成员与一个园区结成对子,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提高对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地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适时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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