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管理 >> 建设用地审批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发布 >> 正文
新闻动态 more
 
姜堰市局从四方面加大违 2010/9/3
高邮市局征地拆迁专项治 2010/9/3
溧阳市局落实四项措施确 2010/9/3
镇江市局四措并举深入开 2010/9/3
常州市局扎实开展征地拆 2010/9/3
系统首届工会代表大会 2010/9/2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 2010/8/27
部派15个组督查土地卫片 2010/8/18
中国经济遇12个“两难” 2010/8/18
相关内容
 
关于批准泰兴市区域供水张桥增压站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09-9-25 14:41:0] 点击次数[ ]
来源: 作者:
苏政地〔2009〕221号
(2009年10月22日)
泰州市人民政府:
    泰兴市呈报的(泰)地呈字[2009]第8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等业经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泰兴市将张桥镇褚陈村0.6712公顷集体农用地(均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批准建设用地0.6712公顷(转用农用地0.6712公顷、征收土地0.6712公顷),作为泰兴市区域供水张桥增压站项目用地。
    二、请认真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督促泰兴市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有关供地情况请经由泰州市国土资源局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ОО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建设用地 泰兴 通知
抄送: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评论表单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