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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
发布日期:[10-8-31 15:46:0] 点击次数[ ]
来源: 作者:
一、办理程序
1、受理、初审;2、审核;3、会办;4、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申请;
2、协议书;
3、审批表;
4、项目用地位置图(由乡镇国土所在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5、临时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建设用地红线图(城市规划区及控制区);
6、限期复垦保证书及复垦费缴纳凭证;
7、临时用地利用国有江滩、干河和公路管理范围内土地的,须附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8、相关交费凭证。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承办科室:行政许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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