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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建房
发布日期:[10-8-31 15:47:0] 点击次数[ ]
来源: 作者:
一、办理程序
1、受理、初审;2、审核;3、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季度分批次上报省审批)。
二、申报材料
1、个人建房申请;
2、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呈报表;
3、原住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招婿的须附男方原籍住房情况说明及所在乡镇国土所证明;
6、涉及农用地的须附农用地转用批复;
7、副乡局级个人建房按照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三、承诺时限
即办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受理承办科室:行政许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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