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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基本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11-7-8 17:31:0]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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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自查清理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自查清理工作公示如下
  2006年度挂钩规划项目共1个项目区,经过省厅批准项目区周转指标面积为307亩,拆旧区涉及我市分界、原胡庄、元竹、古溪4个乡镇,经省厅验收确认新增耕地337.4亩,建新区涉及姚王、泰兴2个乡镇,建新占用耕地面积305亩。涉及被拆迁农户38户,拆迁安置费457.31万元,采取村庄空闲地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
  2007年度挂钩规划项目共4个项目区,经过省厅批准项目区周转指标面积800亩,拆旧区涉及我市新街、原胡庄等7个乡镇,经省厅验收确认新增耕地706.3亩,建新区涉及姚王、虹桥等7个乡镇,建新占用耕地面积661.2亩。涉及被拆迁农户76户,拆迁安置费847.66万元,采取村庄空闲地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
  2008年度挂钩规划项目共4个项目区,经过省厅批准项目区周转指标面积1000亩,拆旧区涉及我市宣堡、根思等11个乡镇,经省厅验收确认新增耕地982.6亩,建新区涉及宣堡、七圩等10个乡镇,建新占用耕地面积879.5亩。涉及被拆迁农户71户,拆迁安置费954.24万元,采取村庄空闲地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
  2009年度挂钩规划项目共4个项目区,经过省厅批准项目区周转指标面积960亩,拆旧区涉及我市黄桥、元竹等14个乡镇,经省厅验收确认新增耕地989.8亩,建新区涉及黄桥、新街等12个乡镇,建新占用耕地面积960亩。涉及被拆迁农户58户,拆迁安置费1224万元,采取集中安置、村庄空闲地安置和货币安置三种方式。
  至目前,项目区规划任务已按要求全面完成,均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和泰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验收。2006年—2008年实行“先建后拆”挂钩模式,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均已归还;2009年实行的是“先垦后用”模式,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已下达了挂钩项目实施控制规模,目前挂钩规划正在编制之中。经过检查,我市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外及农村土地整治中的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项目区拆旧建新区土地均属所在辖区的行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界址清楚,无权属纠纷,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也已完成。拆迁整理后的新增耕地面积按照拆迁整理前的土地面积比例分配给村民耕种,处理得当,分配公平合理,未发生纠纷和争议。拆旧区内的农户安置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集中安置,即由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安置房集中安置,安置房均设计为1-5层的多层建筑;二是村庄空闲地安置,即货币补偿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由拆迁农户自行建房;三是货币安置,即拆迁农户拆迁后放弃宅基地安置,直接领取拆迁补偿款后自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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