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国土资源信息
第
7
期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8
年
7
月
4
日
【编者按】今年
6
月
25
日是第十八个全国“土地日”,全市各地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宣传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宣传土地国情市情和国策国法的高潮,为全面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和宏观调控方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溪桥所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一是宣传形式不单一。在宣传期间,张贴宣传标语
20
条、刷新书写永久性标语
10
条、悬挂过街横幅
6
条、发放土地日活动宣传材料
20000
多份及开展了一次国土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形式等传统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求各村充分利用村组广播,开展广播讲话宣传;邀请了市电视台对宣传情况进行了报道,确保宣传做到有声有色。二是宣传内容不单调。在宣传活动中,开展了国土资源国情、市情、镇情的宣传,开展了《泰兴市宅基地管理法》、《泰兴市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同时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镇纪委下发了《关于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的意见》,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由镇纪委予以立案查处。三是宣传范围不狭窄。为了使得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溪桥镇将
20000
多份《致全镇人民的一封公开信》,通过村分发到每户、通过学校分发到每个学生、通过企业分发到每位职工、通过镇文书室发放到每个科室,使得宣传范围覆盖每一个层次,确保宣传面达到
100%
。四是宣传效果不打折。为了确保宣传不走场,提高全体镇村两级干部法律法规知识水平,组织了一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整个考试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卷、亲自监考、亲自阅卷,以考促学、以分验学,务求实效,确保了宣传效果不打折。
(顾
珊
陈辉琴)
胡庄所宣传活动及早谋划,精心组织。除刷新墙头标语、悬挂过街横幅、开辟“土地日”宣传专栏、发放宣传画册外,注重抓好对三个层面的宣传:一是注重对领导的宣传。把国土资源部
15
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土地新政汇编册,分发给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让他们及时了解国土资源的新政策、新动态和新形势,增强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二是注重对村组干部和兼职信息员的宣传。召开由各村村组干部和兼职土地信息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土地新政,学习与基层联系密切的宅基地、临时用地、畜禽养殖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表,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与各村村主任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前哨阵地”的作用。三是注重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在全镇中小学中组织开展“国土杯”有奖征文与摄影比赛,促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珍惜土地,爱我家园”的意识,并由他们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带进千家万户。
(周
勇)
分界所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全镇醒目位置刷写永久性墙头宣传标语
16
条,悬挂过街横幅
5
条,每村(居)张贴临时性宣传标语
20
条;二是邀请司法局律师为镇、村两级干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举办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讲座,参训人员
86
人,发放宣传材料
100
余份;三是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违法用地责任追究责任状”,将国土资源管理列为村干部年终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并与报酬相挂钩;四是开展“民主测评”活动,将土地日宣传与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国土所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累计发放“民主测评表”
100
余份,收集建议
4
条,社会满意度达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