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元竹镇人民政府经“泰国用
[2004]字第
11198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册登记的
1395.14平方米土地中的
123.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元竹镇兴隆路东侧。红线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
123.6平方米 ,共分
3间 ,每间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均为
41.2平方米(宽为
4.0米、进深为
10.3米) ,规划限建三层。立面装修按统一设计要求实施,工程实行自建。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
50年。
二、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均为
4.5万元
/间(其价格不含建设配套费、契税和土地交易服务费
,由受让人另缴)。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加价的幅度为壹仟元或壹仟元的整倍数,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具体方式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三、竞买人范围: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四、报名办法:竞买人于
2008年
12月
11日下午
16:
00时前,到元竹镇国土资源所办理报名手续,单位携带
10000元
/间保证金和
200元
/间报名费。并领取该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五、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挂牌出让交易时间自
2008年
12月
2日上午
9:
30时起至
12月
11日下午
16:
00时止。挂牌地点设在元竹镇国土资源所内(联系电话:
87880396、
87882730)。
六、泰兴市
(2008-07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时间为
2008年
12月
12日上午
9:
30-10:
00时进行。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泰兴市公证处公证。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